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1、取得财物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
文书号:门检公诉刑不诉[2018]21号
基本案情:张三与李四在2015年相识,2016年8月,张三因儿子结婚向李四借钱。李四答应为其借钱,张三则答应将其轿车借给李四。李四驾驶轿车到其父母家借钱未果,在回来的路上将轿车变卖后携赃款到外地打工。
2017年9月,张三将李四抓获送至公安局。经价格认定,涉案轿车的价格为27444元。
不起诉理由:公诉机关认为,李四的行为起初并未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得被害人张三的小轿车,后来虽在主观上转化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故意,但其综合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特征,不构成诈骗罪,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
2、变卖前妻的财产给第三人
文书号:川成双公诉刑不诉[2018]5号
基本案情:2017年6月,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将某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卖与冯美,后冯美发现该房屋并非李某某所有,遂报警。
经查,该房屋系拆迁安置房,原由李某某和其前妻温馨共有。2016年9月,李某某和温馨协议离婚,约定该房屋归温馨所有。
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李某某的上述行为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3、诈骗既遂后参与欺骗
文书号:浦检公诉刑不诉[2017]4号
基本案情:陈某某(已判决)谎称其可以托关系帮被害人祝某某亲戚办理牙科诊所医疗机构许可证的事实,并以请托送礼的名义从祝某某处骗取人民币30000元等财物。
同年9月-10月份,陈某某在被害人祝某某催问其许可证办理情况后,为使骗局不被识破,先指使被不起诉人金某某冒充浦江县卫生局工作人员到祝某某亲戚准备开诊所的地址进行现场检查,后又指使被不起诉人金某某冒充浦江县文教卫督导组领导意图继续获取祝某某信任。但之后被害人祝某某识破骗局并报警,陈某某退赔被害人祝某某所有损失。
不起诉理由:陈某某在诈骗被害人祝某某财物之前,与被不起诉人金某某无共谋,金某某系在陈某某诈骗犯罪既遂以后才参与实施欺骗行为,与陈某某不成立诈骗共犯。
4、提供虚假抵押借款后躲债
文书号:丹元检公诉刑不诉[2017]20号
基本案情:田某某用已经出售的四套房产为抵押物向被害人李某甲、李某乙父子借款人民币1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公司运营。2014年12月份,田某某未按照借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借款,以资金紧张为由继续向李某甲父子借款人民币50万元,借款利息为月利率5%。
至2015年底,田某某不定期向李某甲支付借款利息,总计人民币90万元左右。2016年1月份以后,被不起诉人田某某以拒接李某甲父子电话和自称出差的方式逃避债务。2016年8月,被害人李某乙到公安机关报案。
不起诉理由:检察机关认为,被不起诉人田某某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田某某不起诉。
5、客观上有欺诈行为,主观上对诈骗不知情
文书号:并小检公刑不诉[2017]2号
基本案情:任某某(已判决)谎称认识阳泉固庄监狱李监狱长,可以卖给被害人马某某一批固庄监狱要处理的废旧电缆。任某某与被害人马某某签订其伪造的《阳泉市固庄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合同协议书》,并以要给李监狱长好处为由,向马某某索要150000元的好处费。
由于马某某多次催促任某某履行合同,2016年4月份,任某某安排被不起诉人牛某某假扮拉监狱废旧电缆的大货车车主为其拖延拉货时间。牛某某按照任某某的安排,假扮货车车主,编造理由向马某某多次拖延拉货时间。
不起诉理由:牛某某客观上虽然实施了冒充货车车主,并按照任某某的安排向被害人编造理由拖延拉货时间的行为,但其主观上对任某某以卖监狱废旧电缆为由诈骗被害人并不知情,对诈骗被害人150000元的事同样不知情。牛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6、民事欺诈,不宜作犯罪处理
文书号:筠检刑诉刑不诉[2017]2号
基本案情:谢某所在的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为保险公司提供置换零件服务。为了获得更多的保险费用,谢某在上报给人保公司的报价单中上报了比实际使用配件价格更高的配件编号,抬高人保公司定损金额,不正当获取的钱款进入英之杰公司账户。
不起诉理由:被不起诉人谢某某在英之杰公司任职期间的上述行为仍在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内,应由民事法律、政策来调整,尚不需要刑法来调整,不宜认定为犯罪行为。
7、采用欺诈手段索要工程款
文书号:兖检公诉一刑不诉[2017]5号
案情:略
不起诉理由:张某某承包工程后,由于工程款给付不及时,个人垫资较多,造成资金紧张,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欺诈的手段索要工程款的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犯罪。
8、非法占有的故意不明确
文书号:台检公诉刑不诉[2017]1号
基本案情:被不起诉人尹某某于2014年9月24日,在台安县桑林镇大汪村03组王某某家中,将已经转卖给他人的福利彩票投注站经营许可权以人民币105000元的价格抵押给王某某,向王某某借款人民币105000元。案后尹某某将所获赃款返还给王某某。
不起诉理由:公诉机关认为,被不起诉人尹某某涉嫌犯有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不明确,不宜按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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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刑事律师提示:
一、不要自乱阵脚、病急乱投医
我经常会听到嫌疑人家属跟我说:他被抓的这几天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办,坐立不安,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白天吃不好,晚上都睡不着,又没有任何消息,我的情绪就像一个无底的黑洞,伸手不见五指……
生命和自由可以说是人类最宝贵的两样东西。如果即将要失去它们,这种痛苦锥心般难受。
当面对痛苦的时候,人更容易失去理智。可能会想各种办法、尝试各种渠道去“捞人”,在这个过程当中,不可避免会走很多冤枉路,花很多冤枉钱,最后很大可能不仅没有效果,反而耽误了最佳的辩护时机。
里面的人肯定希望家属出力,但并不希望你病急乱投医,如果最终被骗,他在里面同样会很伤心。
二、看守所门口经常会有各种“皮条客”,当他们跟你说,自己在看守所有人,能帮你办取保候审,办成才给钱,办不成不给钱,别信
首先,取不取保,不是看守所说了算,看守所只是一个羁押场所而已,并不是办案单位,能否取保的决定权在办案单位(公检法)。
其次,这类皮条课实际上在跟你玩时间差,赌概率。公安机关针对有嫌疑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但并不代表最终所有人都会被定罪。打个比方,大家熟悉的昆山宝马哥被反杀案,警方最初以故意伤害罪对于海明立案侦查,但经过侦查后认定其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撤销了案件。因为立案只是代表公安掌握了初步的线索和初步的证据而已,至于最终能否被定罪,要看证据,以及在法律上是否满足罪名的构成要件。有一小部分案件,公安在侦查后认为现有的证据不足,会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先行放人,或者检察院作出不逮捕决定,公安也必须要放人,而放人的形式,往往会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出来。
也就是说,看守所门口的皮条客可能会跟每一个家属说:我在看守所有人,我帮你找关系,如果能把人捞出来你再给我钱,捞不出来你不用给我钱。如果恰好碰到了这一类取保的案子,家属如果真以为是皮条客的功劳,那就被骗的太惨了。对于骗子皮条客而言,这门生意简直是无本万利,只需要每天在看守所门口找家属吹水,就可以月入几万甚至十几万,钱简直不要太好赚。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侦查阶段
1、“黄金37天”委托律师,有效取保。从案发被拘留的第一天开始算起到报请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这期间 长有37天,取保机率 高,越早越及时的委托刑事律师越容易取保。
2、逮捕后聘请律师,有效维护合法权益。为保障侦查的顺利进行,家属在法院判决之前是不能探望犯人的,只有律师才能会见。早一点聘请律师,有利于缓解犯人紧张绝望的情绪;通过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和帮助,有利于增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更早的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为维护犯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审查起诉阶段
越早阅卷,越有利于律师发现证据,争取罪轻、无罪辩护。刑事律师可以前往检察院问卷,可以申请检察院调取证据,刑事律师越是充分了解案情、掌握证据、越利于形成全面有效的辩护思路,建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等。
审判阶段
越早聘请律师,越有利于律师及被告人为庭审做好充足准备。刑事律师可以就庭审流程及庭审注意事项对被告人进行辅导,预测控方提问的内容,让被告人在庭上保持冷静、发表有效言论;刑事律师可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参加庭前会议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申请法院调取证据、通知证人、鉴定人或有专业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刑事律师可以在庭上发表无罪、罪轻辩护意见,庭后提交书面辩护词,让被告人合法权益 大化。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