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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法院如何认定合同无效案件的情形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9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 |17人看过举报

惠州专业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一、如何认定合同无效案件的情形

关于合同效力不确定性的常见情况主要涵盖以下几类:

首先是,当一方采用欺骗或威胁等不当手段订立合同时,这种行为可能对国家的整体利益构成威胁。

其次,倘若存在恶意串通的现象,即合同双方有意识地联手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时,那么该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再者,当合同的表面形式符合法律要求,但实质上却隐藏着非法目的时,这样的合同同样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

此外,当合同的履行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时,这类合同也将被判定为无效。

最后,如果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它也将面临被认定为无效的命运。例如,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这一特定情境下,若双方当事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给他人带来损失,却仍然故意实施,那么他们所签订的合同便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合同效力不确定性常见情形包括:不当手段如欺骗威胁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表面合法实藏非法目的,合同履行危害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恶意串通故意损害他人利益,合同无效无法律保护。

二、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合同成立不代表合同生效,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但是合同是否生效却要满足更高的条件,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

三、一方解除合同时是否能主张违约金

如果合同是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解除的,则解除权人是否能解除合同,并是否能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是否能主张违约金。但是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则解除权人不是否能主张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是否能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是否能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等纠纷,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储蓄合同,租赁合同,转租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房产合同,房屋装修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分包转包协议,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企业劳动合同、直播合同,网红主播合同,艺人经纪合约,合作协议,合伙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纠纷,担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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