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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承包人主张工程债权法院起诉注意哪些?广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律师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8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 |66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合同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工程纠纷法律知识:

司法实践中,发承包人主张债权的种类多样。于承包人而言,常见的有向发包人主张欠付的工程款、工程进度款违约金、工程款利息或其他类损失;于发包人而言,常见的有向承包人主张工期延误违约金、工期延误损失、工程质量问题违约金、工程质量问题损失或其他类损失。通过最高院在以上案例中的裁判观点可以看出,最高院对于诉讼时效规则的适用是非常慎重的。无论是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违约金、工程款利息还是工程款,当当事人就前述款项存在争议时,一般均需要在合同当事人就工程款项进行结算后才起算诉讼时效,由此强调了结算的重要性及对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重要影响。诉讼时效起算后,当事人如主张诉讼时效发生过中断,需有充足的证据证实。仅有证人证言,难以证实诉讼时效发生过中断。若某当事人是以他人名义向债务人发出催告函,则函中需明确催告的是该当事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否则亦不能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鉴于此,建议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在对抗对方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时,应最大限度提供能充分证实双方尚未完成结算、诉讼时效存在中断的情形等的证据,如此方能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时效超过的风险。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发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就已经发生的债权向对方主张权利,并且将主张的过程留痕保存,以便纠纷发生后举证之用。


打官司找律师:

聘请律师应注意诉讼时效且宜早不宜迟

临阵磨枪乃是兵家大忌,这样聘请律师也是没有好处的。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越早聘请律师,对案件的进行越有利;反之,您的合法权益也许会因此受到不必要的损害。同时,越早聘请律师,也能够给律师足够的调查取证和出庭代理或辩护做好充分的准备。


  充分信任,积极配合

对于已经聘请的律师,应当给予充分的信任,案件的各项真实情况对律师做出如实的陈述,使律师能够对案件性质做出正确的判断,理清法律关系,理出准确的代理或辩护思路。这样,律师才能依据法律、法规在代理、辩护过程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您的合法权益给予最有力的支持,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另外,充分相信您聘请的律师会对您提供的相关案件的资料和案情都会严格保密,即使在代理工作结束后,律师及其律师事物所的其他律师和辅助人员,对于了解到的委托事项的保密信息也负有保密义务。


  对律师向您委托的有关事项的法律风险承诺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判断

不能要求您的律师对案件的判决结果做出承诺,一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会有很多的因素在影响着进程,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也不能要求律师提供不在其业务范围之内的服务,比如:要求律师托关系找熟人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判决结果造成干扰。小心注意所谓的“特殊关系”、 “找关系”、 “包胜诉”,以免上当受骗。


  最后注意:

  只有在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并获得国家认可的律师执业证的人才能称为执业律师。千万不要与非律师机构或自称是律师的“黑律师”建立委托关系。另外,《律师法》明文规定执业律师不能以个人名义私自受理案件,必须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受理案件,所以聘请律师须在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委托手续,以防上当受骗,使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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