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婚姻家庭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离婚诉讼法律知识: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关于该问题的答案将取决于特定情境。
若涉及的财产为夫妻中的某一方所有且不属于共同财产范畴,则该财产不在分割之列;若为夫妇二人共有资产,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进行分配或者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双方共同享有平等份额。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妻双方必须协商、解决其各自拥有的共同财产的处置事宜;如无法达成共识,则应交由司法机关依照财产的实际情况,根据维护孩子及女方权益的基本准则做出裁决。
此外,针对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获得的权益等问题也需通过法律手段加以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吗
在法律层面上,离婚之后重新划分财产是合法可行的,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首先,当离婚发生之时,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的财产并未得到妥善分割,那么在离婚后,双方当事人能够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对此类财产进行再次分配;其次,如果在离婚过程中,某一方为了获得更多利益而故意隐藏或隐匿了原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且在离婚后被另一方察觉并予以揭露,那么被隐瞒方有权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这些财产;尽管在离婚时,双方已经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共识,然而在离婚之后,若其中一方当事人提出了重新划分财产的要求,并且经过对方同意的话,他们完全可以按照新的协议来分配财产;但是,如果对方不愿意重新分配,那么原有的财产分割协议依然有效。
法律延伸:
离婚财产处理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
2.如果协议无法达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3.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离婚纠纷、婚姻财产纠纷、夫妻债务纠纷、婚前财产纠纷、彩礼退还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婚约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抚养权纠纷;2、恋爱同居财产纠纷、同居关系析产、同居关系子女抚养;3、遗产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纠纷、转继承、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4、分家析产、共有财产分割、共有房产分割确权过户纠纷;5、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6、离婚协议、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文书起草代书。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