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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承包人主张工程款法院起诉准备哪些材料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 |61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工程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究其本质仍属合同纠纷,因此思考路径 与一般合同纠纷具有同质性。

以承包人主张工程款案件为例,此类案件整体思考的基本问题仍是“承包人向谁主张什么款项”以及“承包人得依何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对方主张款项”。故对于建设工程合同案件的材料梳理,更为推荐的方式是:

首先,带着“承包人向谁主张什么款项”基本问题,先找到案件材料“靶心”。一般而言,这一“靶心”往往是合同、结算文件、客户对本案的梳理和总结或者对案件有汇总性质的函件/律师函。应当明确的具体问题是:

(1)承包人向谁主张款项,是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或是分包人向总包人主张,还是实际施工人向总包人和业主主张工程款;

(2)主张的款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其次,沿着这一核心脉络,通过回答“承包人得依何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对方主张款项”这一问题,逐一在材料中搜寻承包人主张款项的依据,填充案件的“血肉”。应当明确的具体问题是:

(1)承包人主张的款项的事实依据是否明确,如工程量是否确已发生,损失是否实际存在;

(2)对此部分计价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或法律约定;

(3)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如,就客户主张的已完工程产值部分,需通过已完工程产值确认文件确认相应的工程量是否已实际发生;通过审查已完工程质量合格文件,确认支付工程款的法定条件是否具备;通过审查合同关于款项支付节点的约定,确认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业已届至,以及客户主张款项是否需以解除合同为前提;通过审查合同中的计价条款,确定产值计算是否依据了约定的计价方式;通过确认双方就结算达成的合意性文件,判断是否要申请鉴定及鉴定的具体范围。

再次,为检验客户主张的款项是否有遗漏以及判断对方可能提起的反诉,对施工合同内容进行全面梳理:

(1)确认质保金返还期限的约定,判断质保期是否已到返还期限;

(2)确认工期、质量违约金的约定,判断对方对工期、质量问题是否有提起反诉的可能以及反诉的大致金额。。

最后,对客户提供的材料进行查漏补缺、全面整理,填充案件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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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延伸: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原则

1、主体平等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民事主体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独立的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

2、合同自由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包括缔结合同、选择缔约相对人、选择合同方式、决定合同内容、解释合同的自愿或自由。

3、权利义务公平对等

在经济活动中,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也承担相应义务,权利义务相对等。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

4、诚实信用

诚实信用,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包括合同行为在内的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任何欺诈行为。

5、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

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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