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专业农村房产宅基地纠纷律师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2年08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 |543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 ,广州市资深专业房产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为您提供专业房产法律服务。本律师团队由多名精通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资深专业房产律师组成,他们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并且经验丰富,竭诚为各位当事人提供专业,周到的房产律师服务,并力求在合法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整体利益。

法律知识:
民法典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1、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规定。而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6230817

  • 昨日访问量

    7437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