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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怎样可以打赢房产纠纷官司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2年08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 |159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以“专业、尽责、高效”的服务宗旨,以勤勉尽责的执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房产法律服务,是一支具有雄厚实力的专业房产律师团队,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法律知识:
如何收集证据
(一)在纠纷发生前收集证据
纠纷发生前,房屋买卖双方应充分协商,交易过程尽量通过书面协议和确认书形式固定,确实无法通过书面协议或确认书形式固定,对于重要事项尽可能的通过微信、电话录音等固定。
(二)纠纷发生后收集证据
在纠纷发生后,可以注意以下方式或途径收集证据:
1、尽量与对方交涉,并争取与对方就已经发生的事实达成书面文件。比如对方认可欠款的证据、双方对发生的事实的共同认可,这种证据由于是当事双方书面形成的,一般证明效力相当高;
2、通过录音的方式取证。如果对方不配合形成书面文件,录音也是一种选择,一般在双方交涉时录音并不违法。
3、寻找知情的证人作证。根据双方交易的经过,尽量联系知情的人提供证人证言,当然,证人一般要求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证明力会更强些,如果是一方的亲人做对该方有利的证据,很难被认可。

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
2、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
4、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6、鉴定人是指那些接受聘请或指派凭借自己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并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结论的人。
7、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的行为。对于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叫勘验笔录。
8、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我们只处理房产纠纷案件: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介佣金纠纷、房产过户纠纷、房产合同纠纷、房产租赁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其他房产买卖租赁纠纷(商铺、公寓、写字楼、别墅、厂房等)、房产拆迁纠纷、婚姻房产纠纷、继承房产纠纷、相邻侵权纠纷、房产抵押借款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土地开发和转让纠纷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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