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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财产继承纠纷法律咨询 广州专业遗产继承遗嘱继承纠纷律师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 |316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咨询电话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由资深遗产继承律师组建,以遗产继承法律服务为业务重点,专业解答、代理遗产继承法律纠纷。我们注重团队发展与合作,注重集体研讨案件,对于遗产继承纠纷领域各类纠纷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精通遗产继承领域纠纷的谈判与诉讼。团队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校,理论基础扎实。在处理遗产继承法律纠纷业务上,我们充分发挥团队的优势,集思广义,精益求精,最大限度保证客户的合法利益。


法律知识:
《民法典》对遗产继承做了新的详细规定,为遗产继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1.扩大遗产范围
《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合法财产。只要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财产,都属于遗产,都可以被继承,包括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
2.增加遗嘱继承形式
原《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方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在此基础上,《民法典》新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新增遗嘱方式为老年人及身体行动不便的群体提供了便利。
3.新增遗嘱“见证人”规定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及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为这几种形式的遗嘱相对于自书遗嘱、公证遗嘱的准确性、可靠性较低,由见证人见证可以防止遗嘱被伪造、篡改,更有助于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需要注意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见证人。
4.新增遗嘱“宽恕”制度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宽恕制度”不仅给继承人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规则设计。
5.“遗嘱 新第一”原则
《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 后的遗嘱为准。即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 近、 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 有效的遗嘱执行。
6.扩大有效继承人范围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即除了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也可列为合法有效继承人。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时,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的所在地证明和遗产种类、数量以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的债权、债务情况证明;
4、如有遗嘱的话,要提供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8、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9、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10、其他证据。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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