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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后,父母在子女婚后转款用于买房的钱款,是赠与还是借款?

发布者:杨进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1日|分类:债权债务 |127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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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后,父母在子女婚后转款用于买房的钱款,是赠与还是借款?

 

子女结婚后,为了买房,一方或双方父母通过银行转账,将钱款汇给一方,用于购房。婚后感情融洽还好,一旦夫妻双方产生矛盾,闹到要离婚的地步,那夫妻双方就要为自己的利益打算了。一方或双方就要向父母打借条,用于证明部分买房的钱是向父母借的钱。以便为后来的借款纠纷案件准备证据材料。

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有观点认为属于借款。因为一方要证明是赠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因为是不付义务的赠与,所以对赠与的证据的证明力要求很高,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很难被法官认可。另一方也向父母出具了借条。借款方的父母没有义务赠与,且有时是倾其所有,从尊老爱幼的传统上来讲,也应当认定为借款。有观点认为是赠与。在一方认为是借款,另一方否认,认为是赠与。在双方都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认定该款项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

在民法典实施后,需要注意的是,该购房款项,原则上为夫妻共同共有,即是对双方的赠与,而非赠与一方或是借款。除非有明确的约定,只赠与一方或是借款。所以为了防止出现后患,父母在借款转账时,不要怕麻烦,在留言上注明是借款或只赠与一方。但最好由夫妻双方向父母出具借条。至于还不还,什么时间还,主动权掌握在父母手上,这也是对借款方父母权益的一个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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