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属于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劳动者经第三人招录,在个体经营场所担任厨师岗位,工作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该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已将场地、餐饮业务整体租赁发包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实际对劳动者进行日常工作管理、发放劳动报酬。
事发后,用人单位提起诉讼,主张劳动者系第三人个人雇佣,和自身不存在劳动关系,请求法院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委托段律师作为代理律师参与一审诉讼。
接受委托后,段律师全面梳理租赁合同、健康证、工资转账记录、另案诉讼材料、仲裁文书等全部证据。本案难点在于劳动者由第三方招用、日常受第三方管理,用人单位以此抗辩不存在用工关系。律师抓住案件核心法律要点:案涉名义为场地租赁,实质属于出借营业执照对外经营;第三方并无对应经营资质,全部经营活动均以该个体工商户名义开展,劳动者的健康证登记主体为该经营主体,从事工作也属于其主营业务范围。即便内部存在承包、租赁约定,该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劳动者。同时针对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此前起诉第三人劳务侵权即自认雇佣关系”的抗辩,从撤诉属于法定权利角度进行反驳,结合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规定完整发表代理意见。
判决结果
法院充分采纳段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驳回原用人单位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劳动者与该个体经营主体在涉案时间段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案例小结:本案是典型的场地承包、出借营业执照引发的劳动争议。代理律师厘清内部承包协议与对外用工责任的法律边界,击破用人单位以第三方实际招人、发薪来规避用工责任的抗辩,在劳动者并非由单位直接招聘的不利情形下,成功帮助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为后续工伤维权奠定关键法律基础,充分体现律师对劳动法律规则的精准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