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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继承人是否应当清偿债务?

发布者:吴婉君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459人看过


问:债务人死亡,继承人是否应当清偿债务?

答:继承人是否应当清偿债务人的债务是在债务人有财产可供继承的情况下,对于有无遗产的举证责任,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对债务人去世后的债权、债务、个人合法财产等事项进行清理、保管、分配,根据证据规则继承人应当对有无遗产提供证据证明,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如果继承人不愿意清偿债务,前提是明示放弃继承财产,否则将视为继承财产。

附:《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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