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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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民间借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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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均主张共有房屋产权,一方可以高价取得房产,并补偿另一方

发布者:吴婉君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701人看过

夫妻一方婚内购买房产,如不能证明系以非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则所购房屋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想取得夫妻共有房屋,一方愿以高于评估价的价格取得房产,并对价支付给另一方,且不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法院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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