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钦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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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女性等于特权?

作者:杨钦仁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9次举报



民法典婚姻篇解释二前段时间掀翻了不少网民的天灵盖,在矛盾日益激化的今天,原来我们活在这样一个环境里。很多人都在到处问,自己究竟该怎么办?

首先,明确一点,就是这解释实际实行多年,很多规定是既成事实,这次只不过是以解释的形式予以确定。

看一下排在第一条还之前的说明,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这解释早实施,有的还实施了很多年。


其次,很多人说涉及社会平衡。尤其是性别平等,在法律层面就是有特权。接下来分享个案例,一审法院认为,只要是女性,在房屋分割中就应当予以照顾,二审法院对此进行改判,女方她不服啊,她向高院申请再审,高院最后也是同意二审法院的观点,女性不代表就需要特别照顾,分房中就应该比男性多分点,最后还是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割房屋。


案例来源:(2018)沪01民终35号、(2018)沪民申1835号


男方小王与女方小欧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男方出资占比83.59%,女方出资占比16.41%。后,双方结束恋爱关系,并各自组成家庭。购房时,女方为主贷人,但在分手后,就将还贷账户变为男方。10年后,男方要求分割该房屋,经鉴定房屋市场价值为967.9万元。


一审时,法院认为,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及照顾女方的需要,酌定女方21.41%,比实际出资比例多5%。男方不服,提起二审,二审法院认为,女方分手后组建家庭,且由男方承担多年的还款压力。所以,一审因为女性就多分5%是没有依据的,所以,按照实际出资比分割了该房屋。判决书法院认为部分放在最后。


现实并没有网上说的那么不平衡。当然,如果照顾的话5%,也就是说男方要多拿近50万,一进一出100万。


我认为,中国不会走上西方模式下,纯粹为了政治正确的保护女性,因为已经有了前车之鉴。


英国的伯明翰为什么破产?伯明翰是一个以矿业和重工业也金行业为重点的一个重工业城市,而一个重工业城市,它里面核心的产业,里面的核心工作人员是一些矿工、冶炼工这些重体力劳动岗位,而这些工作当中妇女能够参与的非常的少,一旦妇女参与这样的工作,就意味着损伤了妇女的健康权。而妇女不参与重体力工作,从事相对轻松文职工作,又要求她拿到同样的薪水,请问谁还会去下矿?后来,英国的女性起诉了政府不保护女性,最终导致了伯明翰政府在整个城市的运转和营收正常的情况下,直接宣告了破产。因为搞不下去了,按照这种标准来执行的话,所有的企业都要破产。所以这种不平衡的制度实际上是会造成社会运转上面的极度颠簸,甚至会造成很多地方的经济会陷入停滞。

在中国其实也有类似说法,比如打螺丝的工作,女性天生弱于男性,所以打每个螺丝的单价,应该比男性高。外卖骑手男性有生理优势,所以应该类似学生时代男1000米,女800米的给女骑手额外的报酬。最后,在国内完全没有后续了。


再来说说,我们某些省份禁止男方私自亲子鉴定的事。该省规定私自鉴定结论没有法律效力。其实这事特别简单,虽然该省份男方没法鉴定,但完全可以换个省份亲子鉴定,实际额外邮寄费用也没多少。个人看法,有些法律是用来实际执行的,有的法律就是用来喊口号的。破绽那么大的规定,单纯是便宜了外省的鉴定机构。


最后,我认为的是不要去打所谓的性别战争,因为这是内耗,不产生任何现实收益。当然,法律层面的知识还是得有的,不然或许你不会吃到性别战争的亏,但却被别人设套,还误以为这是性别所带来的。


法院认为,

然一审法院在已查明男方小王与女方小欧出资金额的情况下,其计算折价款时以贡献大小、照顾共有人小欧的生产、生活为由,调高小欧的出资比例至21.41%,引致小王的不服而提起上诉。对此,基于小欧在一审中的主张也是按出资金额确定房屋折价款,且双方当事人早就于2006年终止恋爱关系,并各自成立了家庭,小欧亦不存在有法定需要照顾的情形,以及小欧虽然为购房时商业贷款及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但其早在2006年10月就将还款账户移交给了小王,由小王承担了多年的还款压力后带来了房屋价值的大幅升值,二审法院遂认为一审法院调高小欧的份额缺乏充分依据,并予以纠正。二审法院有关小欧所占案涉房屋出资比例的判定理由充分,本院予以认同。



杨钦仁律师(Tel/v:15801913292。),华东政法大学毕业,10余年法律从业经验,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8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继承、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涉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