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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执行公开再出新举措

发布者:杨长春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2038人看过

四川执行公开再出新举措

来源:人民法院报

完善执行信息查询 失信信息纳入征信

5月1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公开的若干意见》,对执行公开范围及事项、公开方式及措施等内容做出新规定。

《意见》在执行公开方式上提出四项新举措,一是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机制,通过设置电子触摸屏或执行公开网站,公开执行案件办理流程,方便执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公众随时查阅有关案件信息;二是在全省三级法院建立执行服务窗口,将执行中直接面对当事人的事务性工作全部集中在前台,与诉讼服务中心有效整合,扩展窗口服务功能,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三是建立执行开放日制度,各级法院每年确定一个执行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全程参与执行;四是建立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机制,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纳入工商、人民银行等征信系统,方便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查阅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守法及信用信息,增强执行威慑。

《意见》还对执行公开内容作出详细全面的规定,要求各级法院从执行立案和收费、承办人和举报联系方式、执行查控措施、执行处置措施、强制措施和执行措施、执行听证、执行结果七个方面主动公开案件信息,及时向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告知执行程序重点环节、重大事项及重要进展,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意见》规定,四川法院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后,要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依职权调查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状况,要主动告知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的,要依法制作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并在实施执行措施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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