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长春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法律顾问刑事辩护银行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省高院公布: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最新计算用数据

发布者:杨长春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人身损害 |4827人看过


(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最新计算用数据)
2012年/2013年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1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川高法民一〔2012〕11号)
2012年/2013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除工伤以外的其他人身损害)最新计算用数据(适用于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2013年5月1日后适用新一年的数据,到时另行公布)
2011年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99元
2011年四川省农民人均纯收入6,128.6元
2011年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696元
2011年四川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4,675.5元
2011年四川职工平均工资31,489元

按照最高法院规定:
在实际计算赔偿金额过程中先扣出交强险12万元再按责任分摊,也就是医疗费加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等累计在12万元以内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12万元的,超过部分按责任分担;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