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企业和个人周转资金时,首先选择的是民间贷款。虽然经常出现在朋友之间、企业的合作伙伴之间,但借出者对外集中在贷款周期和利息等问题上。但是,如果事先没有有效地控制风险,一旦贷款到期,不肯还钱,借款人要想尽快收回贷款就不是那么容易吗?
案例
2017年1月17日,甲乙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1. 甲向乙贷款300万元,月利率2%。贷款期限为3个月,从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4月18日。乙逾期还款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017年1月18日,丙通过银行向甲转账300万元。第二天,甲通过银行转账300万元。2019年4月2日,甲出示《债权转让确认书》,将上述借款的所有权利转让给丙行使。当日,甲通过ems向b发送邮件,邮件已送达。
此后乙一直没有向丙全部偿还借款。丙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乙的妻子承担连带返还责任,并要求乙承担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但确认通知书没有约定律师代理费用的负担,故不支持丙要求乙承担律师费用的请求。因此,乙之妻不是本案的合格被告,不支持丙主张的律师代理费10万元和乙之妻承担连带返还责任的请求。
风险提示
民间借款纠纷在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借款人委托律师起诉借款人;如果确认通知书中应当约定的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等费用的未明确约定,债权人借入资金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债务人不能证明;妻子对借款连带清偿责任,不能主张。
注意事项
一、资金支付记录及凭证要妥善保存。
二、借款人个人的建议,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另一方提供担保。
三、贷款人应在确认通知书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用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