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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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报批前农户签字确认材料应当予以公开

发布者:福建征地拆迁律师|时间:2021年10月02日|分类:拆迁安置 |350人看过

   根据有关规定,土地征收前应当征询农户的意见,如果大部分农户不同意,那么还应当召开听证会。征收部门应当根据听证会的情况确定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但是,在实践中常常会发生这种情况。征收部门没有召开听证会即公告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农户认为没有经过自己同意的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是无效的,但征收部门则认为自己手续清楚大部分农民已经同意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当双方各执一词时,农户可以申请征收部门就自己签字同意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材料公开。如果不公开,农户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予公开。待相关材料公开后,认为自己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农户可以向法院起诉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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