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当前位置:首页 > 亲办案例

成功案例 李某某倒卖文物罪案件 田桩律师精准辩护 公诉机关指控案件八起 法院仅认定其中一起并适用缓刑

2026-05-13
2026年05月13日 | 发布者:田桩 | 点击:3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一、案件基本事实和法院的判决结果。本案由保定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某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涉案倒卖文物共计八起,系多次作案、情节严重,...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事实和法院的判决结果。

本案由保定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某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涉案倒卖文物共计八起,系多次作案、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倒卖文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李某某亲属委托北京京创(保定)律师事务所田桩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全面会见被告人、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逐一梳理全案证据链条,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八起案件逐项开展证据质证与事实核查,依法为被告人开展部分事实不成立、罪轻的专业刑事辩护,全力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法院听取并采纳辩护人意见后依法判决,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一起案件犯罪事实成立,被告人李某某犯倒卖文物罪,因被告人构成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并积极缴纳罚金,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二起至第八起案件犯罪事实不予认定。

二、控辩双方核心争议焦点。

(一)公诉机关指控意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主观上以牟利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倒卖国家禁止经营文物的行为,涉案共计八起,属于多次作案、情节严重,符合倒卖文物罪法定构成要件。全案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犯罪事实成立,应当以倒卖文物罪定罪量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二)辩护方核心辩护观点。

1、事实与证据层面:七起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能成立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八起案件,辩护人逐项拆解证据链条,认为除第一起外,其余七起均未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其中第三、四、六、七、八起案件,仅有被告人李某某购买文物的单方供述,无文物出售方对应的证言,无法证实涉案文物真实来源,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闭环;第二起案件虽有出售方常某某的证言,但常某某对文物来源不知情,知晓文物来源的其父已离世,核心证据缺失;第五起案件虽有出售方石某某证言,但涉案文物来源于“唐县一老头”,该人员身份无法查实,文物源头无法印证。上述七起案件均不符合刑事犯罪证明标准,依法应当不予认定。

2、量刑情节层面:被告人李某某构成自首,具备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被告人李某某在未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仅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接受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同时被告人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积极缴纳罚金,涉案文物已被全部追回,未造成文物损毁流失的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结合社区矫正机关出具的同意社区矫正评估意见,依法应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三、律师辩护思路与办案过程。

(一)案件介入与前期研判。

接受被告人亲属委托后,辩护人田桩律师第一时间会见李某某,全面核实案件起因、涉案文物交易细节、到案经过等核心事实;随后全程细致阅卷,对公诉机关提交的全部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等证据逐一梳理、分类研判,精准锁定本案辩护核心突破口:即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二至第七起案件证据链条断裂、核心证据缺失,且被告人具备法定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量刑情节,最终确定“打掉七起证据不足的指控、立足自首等情节争取缓刑”的核心辩护策略。

(二)核心辩护工作开展。

1、精准证据质证,击破证据不足的指控

辩护人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八起案件,针对每一起案件和每一份证据开展质证论证,重点梳理七起案件指控中“无出售方证言、文物来源无法查实、关键人员无法找到”等证据漏洞,明确指出涉案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无法达到刑事定罪证明标准,严格依据“疑罪从无”原则,向法庭提交书面质证意见与辩护意见,清晰阐述事实与证据瑕疵。

2、深挖量刑情节,争取从宽处理

辩护人重点梳理被告人到案经过,明确界定“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属于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依法应认定自首;同时整理被告人认罪认罚、退赃退赔、文物追回、社区矫正评估意见等全部酌定、法定从宽情节,构建完整量刑辩护体系,向法庭充分论证被告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3、全程专业沟通,传递辩护观点

辩护人全程与公诉机关、审判机关保持专业、高效沟通,书面提交全案证据分析报告、辩护意见,逐项释明证据缺陷与法律适用依据,全力推动办案机关采纳合法、合理的辩护意见,坚守司法公正底线。

(三)辩护的关键突破点。

本案辩护的核心突破点在于:一是通过精细化证据梳理,成功否定公诉机关七起犯罪指控,大幅缩减涉案犯罪事实,从根本上降低对被告人的量刑基准;二是精准认定自首情节,结合认罪认罚、退赃退赔、文物追回、社区矫正等情节,成功为被告人争取缓刑判决,实现有效辩护。

四、法院裁判理由及结果。

(一)法院裁判理由。

法院依法采纳辩护人全部辩护意见并查明的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第二起至第八起倒卖文物案件,现有证据未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疑罪从无原则,该七起指控依法不能成立;仅指控的第一起犯罪事实,有中介人姚某某证言、文物出售方白某某证言、河北博物院文物鉴定意见等完整证据佐证,定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李某某构成倒卖文物罪。

同时,被告人李某某在未被列为犯罪嫌疑人、接受公安机关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其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缴纳罚金,涉案文物已全部追回未造成损毁,且社区矫正机关同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管理,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二)最终判决结果。

保定市某某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李某某服判不上诉。

五、案例辩护成功要点总结。

1、精细化证据辩护,筑牢辩护根基

本案公诉机关指控多起犯罪事实,辩护人摒弃粗放式辩护思路,逐项核查每一起事实的证据链条,精准锁定证据漏洞,严格依据刑事证据规则,成功否定七起证据不足的指控,这是本案辩护成功的核心关键。

2、精准适用法律,深挖从宽情节

辩护人准确把握自首认定标准,明确电话传唤主动到案的法律性质,结合认罪认罚、退赃退赔、文物追回、社区矫正等多项情节,构建多层次量刑辩护体系,为缓刑适用奠定坚实法律与事实基础。

3、坚守疑罪从无,维护司法公正

本案全程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严格贯彻疑罪从无司法理念,既有力打击犯罪,也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4、专业高效履职,实现有效辩护

承办辩护律师全程细致阅卷、精准质证、理性沟通,辩护意见逻辑严谨、依据充分,完全得到法院采纳,切实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优判决结果,彰显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之价值。

六、案件启示及律所律师业务推介。

本案是疑难复杂文物类刑事案件精细化辩护的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专业刑事辩护在厘清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核心作用。面对多起犯罪指控且量刑建议较重的刑事案件,唯有细致梳理全案证据、深挖法定量刑情节、精准运用司法原则,才能实现有效辩护,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北京(京创)保定律师事务所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专注办理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具备深厚的刑法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办案经验,始终秉持“专业、尽责、高效、公正”的执业理念,严格依据事实与法律开展辩护工作,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精细化、专业化、全方位的刑事法律服务,全力争取最优办案效果。

田桩律师自2001年执业以来,开展多起文物犯罪案件的辩护工作,包括赵某河北易县清西陵泰陵“火焰牌楼”盗掘古文化遗址案,张某河北易县北岭东村多罗果恭郡王园寝(果郡王弘曕yan墓)盗掘古墓葬案,付某某河北易县上岳各庄村和硕果毅亲王园寝(果亲王允礼墓)盗掘古墓葬案,其中和硕果毅亲王园寝盗掘古墓葬案的辩护,一定程度推动了2018年6月两高院、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海关总署《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的出台。【田桩律师】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田桩
田桩律师 入驻23 近期帮助过:779 积分:2346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田桩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田桩律师电话(13932253285)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3932253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