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本案中,被害人冯某某(女,已死亡)雇佣被告人宋某进行玉米装车运送作业,宋某在驾驶农用翻斗车倒车过程中,因操作过失碰撞冯某某,导致冯某某不幸身亡。
公安机关经侦查,认定宋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被害人冯某某的亲属因痛失亲人,情绪极度悲痛,坚持认为宋某事发前已预见危害后果,却放任死亡后果发生,其行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双方就案件定性产生极大争议,矛盾尖锐对立,一度陷入难以调和的僵局,被害人亲属更是坚决拒绝与对方协商沟通,解决案件争议陷入困境。
北京京创(保定)律师事务所田桩律师,接受被害人冯某某亲属的委托,担任被害人亲属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全权处理本案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相关法律事宜,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1、罪名定性的争议: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被害人亲属坚持主张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双方对案件性质的认知存在根本性分歧。
2、矛盾化解的难题:被害人亲属情绪激动,对被告人极度愤恨,拒绝任何形式的协商;被告人一方也因双方的对立,赔偿意愿低迷,案件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均难以推进。
3、权益保障的核心:如何在尊重案件事实、恪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平衡被害人亲属的情感诉求与实际合法权益,实现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的双重保障。
三、代理律师的办案思路与代理过程。
田桩律师接受委托后,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原则,兼顾法理与情理,稳步推进案件办理:
1、全面阅卷,精准还原案件事实。
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全部案卷材料,细致梳理案件细节:重点核实被告人宋某事发前对作业周边环境的知晓情况、涉案农用翻斗车的后视性能缺陷、事发时宋某的操作流程,以及事故发生后田某的即时行为表现等关键事实,精准还原案件客观真相,为案件定性分析奠定坚实的证据基础。
2、释理明法,疏导亲属情绪。
面对被害人亲属对罪名定性的错误认知和极端情绪,代理律师没有一味顺从亲属的主观想法,而是耐心、细致地向亲属释法明理。结合案件事实、证据规则及刑法相关规定,逐一分析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核心区别,明确本案中宋某并无故意杀人的主观动机和客观行为,仅系作业过程中疏忽大意、操作不当引发的过失犯罪;同时客观告知家属,案件后果已无法挽回,当下最大限度争取经济赔偿、弥补家庭损失,才是最贴合实际、最能保障自身权益的选择。
经过多次专业、耐心的沟通,被害人亲属逐渐平复情绪,理性接受案件事实,认可律师的专业分析,最终采纳了律师的办案意见,放弃不合理的罪名主张,全力配合推进民事赔偿协商工作。
3、多方协调,推动矛盾化解。
在取得被害人亲属理解配合后,田桩律师主动协同检察机关,共同向被告人宋某及其亲属释法明理,清晰阐述刑事案件中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对案件量刑的重要影响,讲明化解矛盾、妥善解决纠纷的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
通过法理与情理双重引导,彻底打消被告人一方的抵触心理,促使其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多轮公平、友好的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由被告人宋某亲属一次性向被害人亲属支付赔偿金八十七万元,被害人亲属向宋某出具刑事谅解书,双方的矛盾对立彻底化解,对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也再无任何争议。
四、案件办理结果。
1、检察机关依法以被告人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法院经审理,采纳公诉机关指控及双方和解、谅解的量刑情节,认定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其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且认罪悔罪,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3、被害人亲属足额拿到87万元赔偿款,经济损失得到全额弥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五、案例评析与办案启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涉生产作业过失致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办理难点在于亲属情感诉求与法律事实相悖、双方矛盾尖锐、赔偿协商陷入僵局。田桩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充分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成熟的办案智慧:
一是坚守专业,恪守执业底线。律师没有盲目迎合委托人的不合理诉求,而是立足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精准分析案件性质,引导委托人做出理性、最优的维权选择,真正践行了专业法律服务的核心价值。
二是兼顾情理,化解社会矛盾。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疏导亲属悲痛情绪,兼顾法理与人情,通过多方协调、耐心沟通,打破双方对立僵局,既维护了委托人的经济权益,又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精准履职,保障合法权益。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高效的沟通协调,助力被害人亲属快速拿到全额赔偿,实现了刑事附带民事代理的核心目标,彰显了律师在刑事法律服务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北京京创(保定)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诚信、专业、高效、尽责”的服务理念,未来将继续以专业法律服务为依托,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专业力量。【田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