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廖某(原告)与钱某(被告)于2006年某月,合伙投资炒房。一起出资60万元,购买了位于宝安西乡某小区商品房。双方各占50%所有权。十年过去了,房子增值到300万。廖某主张卖出,钱某主张继续持有。为此双方争执不下。廖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共有房产。
以调解方式分割共有房产
双方确认房产共有,同意对半分割。具体分割方式为折价转让,将转让款扣除各项费用后按各50%比例分配。
律师观点分析
随着一线城市房价的飞涨,部分人看准了房地产地产的升值空间,又因自有资金实力不足,于是合伙炒房的模式出现了,或两人、三人、四人一起合买一套。有时写两人名,更多时候因为限购政策的影响,只能写某个符合购房资格的人的名字。因合伙炒房而产生的纠纷也各式各样,有署名的一方擅自出售的,有一方资金紧张,无力承担月供的,有一方看跌想获利了结,另一方看涨想继续持有的。各类纠纷出现后,很多时候扯皮无法解决问题,而因房产涉及金额较大,任何牵涉进的一方都无法做出太大的让步。诉讼频发也很正常,用诉讼解决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