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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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合伙人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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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届满,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房东能否要求租户腾退商铺?

发布者:庞廷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02日 15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简介:

被告杨XX2019915租赁原告方XX位于集宁区小商品批发市场二期的商铺经营“文体办公用品”先签了198天的租赁合同,租期从2019年9月15日到2020年3月31日,租金33904元。后续租到2020年9月30日,租金为31336元。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每年一续,年租金62500元,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租金共计252740元,被告已支付租金165240元,还欠租金87500元。

2023年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2023年10月13日,原告给被告下达《限期腾房通知书》,被告仍不腾退商铺。双方的租赁合同已于2023年9月30日到期,无法达成续租合同,租赁关系已经终止。被告应当腾退商铺给原告并支付上述费用。原告委托本律师起诉到法院后,被告抗辩已经于2019年10月支付了2020年和2021年的租金,原告出示证据证明被告2019年10月交纳的租金是2018年1月到2019年9月14日的租金,并非被告所说的租金,法院不予采纳。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腾退商铺,并支付欠付租金及逾期占用商铺租金,本案全部胜诉。

律师观点:

租赁合同自承租双方达成租赁合意后生效,按照双方租赁合同约定,双方的租赁合同是一年一租,租赁期限自2023年9月30日届满,被告未能和原告达成续租合意,视为双方未达成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被告无权继续占用商铺,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腾退商铺符合法律规定。被告抗辩2019年10月14日、10月26日支付2020年和2021年度的租金,原告出示证据可以证明上述费用支付的不是2020和2021年度的租金,且不符合日常交易习惯。所以,被告应当腾退商铺并支付欠付租金及违约金。

庞律师,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政协委员,乌兰察布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乌兰察布市律协监事会副...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 执业单位: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50920********14
  • 擅长领域:毒品犯罪、医疗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