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朋友当担保人,他不还钱怎么办
担保人需要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但同时也享有法律赋予的抗辩权和追偿权。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首先应当明确自己的保证方式。如果是一般保证,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已经承担了保证责任,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代为支付的款项。
二、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什么本质区别
最核心的区别在于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必须先起诉债务人,在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后仍然无法清偿债务时,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连带责任保证人,要求其承担全部债务,而无需先起诉债务人。
三、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如何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偿还代为支付的款项;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在提起诉讼时,保证人需要提供以下证据:保证合同、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通知、保证人向债权人付款的凭证、主债务合同等。
孔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