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案件虽然属于民事案件,但在审理程序、管辖、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具有其特殊性。
劳动争议如何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诉讼适用仲裁前置程序,当事人对于劳动争议案件需要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才能提起诉讼。但也有例外情形,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为证据,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应该向哪家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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