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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茂珍律师团队:诈骗罪百万,金额辩点为何能降档?

作者: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时间:2026年09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次举报
2026-09-16

指控百万不等于法院认定百万,审计报告也不等于判决结论。经济犯罪中,金额往往直接决定刑档、退赔基数与罚金幅度。夏茂珍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与实务总结表明,金额辩护不是“讨价还价”,而是证据裁判的必然要求;金额辩点打得好,刑期、退赔、罚金可能同步改变。本文从普法、案例、辩护思路与总结四部分展开。

律师团队简介

夏茂珍律师,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律师团队主管,核心领域: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经营性类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及网络型犯罪辩护。曾代理涉案金额达10亿元的票据犯罪案件、某航空公司暴力威胁飞行安全罪案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执业风格硬朗,逻辑缜密,倡导精细化辩护,团队成员多具有检察系统、财税背景,擅长从海量证据中锁定核心要点,在关键细节处寻找突破,成功争取大量无罪、缓刑结果。

一、先普法:金额是经济犯罪定罪量刑的核心变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中,偷逃应缴税额同样是决定刑档、退缴和罚金的关键。

夏茂珍律师团队认为,金额不是“算出来”的,而是“证出来”的。起诉书指控的金额、审计报告列明的金额,都必须经过证据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根据。很多案件的问题,不是当事人完全否认事实,而是指控金额中混入了重复计算、民事纠纷、未实际取得、已退还、他人参与等部分。金额辩点,本质上是把指控事实拉回证据裁判。

二、再案例:从百万到数万,金额辩点如何改变结果

夏茂珍律师团队办理的某诈骗案中,原指控金额达百万级,量刑建议在十年以上。团队阅卷后发现,审计报告依据的银行流水、合同、收据、言词证据无法一一对应,存在重复计算、将部分民事借贷或投资纠纷计入诈骗数额等问题。团队逐笔核对,依法质疑审计方法,申请鉴定人出庭,最终法院认定金额大幅下降至数万元,量刑建议调整为缓刑。

另一起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中,原指控偷逃应缴税额七百余万元。团队围绕报关单、税则号列、成交价格、实际货物数量逐票核对,将指控金额核减至五百余万元,最终适用缓刑,并相应降低退缴与罚金基数。个案结果受证据、情节、地域标准等因素影响,不代表对类案的承诺。

三、辩护思路:夏茂珍律师团队实务总结

第一,先破证据资格。审计报告、司法会计鉴定意见是否合法、检材是否完整、方法是否科学,直接影响证明力。必要时申请重新鉴定、鉴定人出庭。

第二,再拆事实对应。围绕“票、账、款、人、合同、流水”六项逐笔核对,查找无对应、重复计算、未实际取得、已退还等款项。

第三,区分责任范围。准确区分个人参与金额与团伙总额、主从犯、既遂与未遂、实际损失与虚高金额,避免让当事人对未参与、不知情部分承担责任。

第四,金额与量刑联动。金额核减后,结合自首、立功、认罪认罚、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争取刑档下降、缓刑适用、减少退赔与罚金。

第五,合规应对。涉案后不销毁证据、不串供,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依法核对金额,理性退赃退赔,认罪悔罪。金额辩护不是否认犯罪,而是防止让当事人承担证据不足的金额。

四、总结

经济犯罪辩护中,金额是“先手棋”。准确认定金额,才能罚当其罪,既不放纵犯罪,也不让当事人承受不实指控。企业和个人应规范财务、合同、票据、流水管理,从源头防范风险。涉案后,应理性应对,依法维权。

本文法律分析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夏茂珍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与实务总结,供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自2010年创立之初,便肩负着以刑事业务为核心,打造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的使命。在陕西省司法厅的正式批...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陕西-西安
  • 执业单位: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31610000562228007U
  • 擅长领域:职务犯罪、暴力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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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10000562228007U 职务犯罪、暴力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