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初,山西某工程公司与阿拉善盟某企业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簿公堂,原告索要 2.6 亿元工程款,被告反诉 7.9 亿元损失,涉案金额突破 10.57 亿元。这场看似只能 "一判了之" 的纠纷,最终却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这背后藏着企业处理合同纠纷的关键逻辑:
调解的三大核心价值:
避免 "双输困局":主审法官指出,简单判决可能导致原告回款遥遥无期、被告资金链断裂停工的恶果,而调解通过分期付款、宽限期设置等灵活方案,让双方都能 "喘口气"。
降低时间成本:诉讼往往耗时数年,此案通过法院 "法护营商" 机制,短期内达成协议,双方迅速恢复生产。
保留合作可能:调解协议不仅解决当前争议,更通过司法指导为未来合作奠定基础,这是判决无法实现的附加价值。
法律提示:《民事诉讼法》规定,商事纠纷可在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申请调解。企业遇到大额合同纠纷时,可主动申请法院引入行业调解力量,用 "柔性方案" 替代 "刚性裁判"。
周树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