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林律师
刘文林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河南-新乡合伙人律师
18568518327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

咨询我
09:00-21:59

出轨女拒不履行离婚协议,刘XX律师击碎伪证全额追回19万元赔偿

发布者:刘文林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18日 7人看过 举报

2026-05-18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中女方存在出轨行为,婚内与第三者多次开房,男方无意间发现双方的聊天记录,至此双方感情破裂,但诸多财产均是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的收入多用于共同生活,在女方财产可能多有隐藏的情况下,男方分割财产陷入不利境地,后男方咨询刘文林律师,经过一系列谈判指导,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双方离婚,女方对男方补偿约18万元。

但离婚后女方拒不履行协议义务,男方多次讨要未果,无奈男方再次找到刘文林律师对离婚协议内容中女方应支付的补偿款进行起诉索赔,在开庭中,女方的主要观点是,离婚协议仅是约定了部分内容,婚内的共同债务没有进行处理,而18万的款项主要是针对于其中一辆车辆所有权归女方而对男方的补偿。该车辆的购买款项系女方向母亲及朋友借款所得,男方既然得到了车辆的补偿,也应当承担购买车辆的共同借款。女方提供了和朋友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及与自己母亲的借款协议。

对于此,刘文林律师详细分析后进行质证反驳,首先,离婚协议系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内容包含离婚的各项事宜,不存在遗漏共同债务的情况,是对于整个离婚子女和财产的全面约定。其次,刘律师举证女方出轨情况的证据,论证18万元并非车辆补偿而是对于男方的精神及财产的综合补偿,协议中并无体现车辆补偿字样。再次,刘律师通过一系列发问,抓住女方承认签订离婚协议时女方父母在场这一点,表明如果所谓的债权人在场,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债权人按照常理必然会要求把共同债务明确,而从生效的离婚协议文本就可以直观说明女方母亲并不是债权人。最后,刘律师综合意见,基于女方与朋友、母亲的关系,可以合理推断系伪造证据,目的是为了减少付款义务。即便是借款关系真实存在,女方没有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也未在离婚谈判中提起的情况下,女方显然已经将该情形考虑进去,从而综合答应补偿男方18万元。按照女方的观点,离婚协议分配了车辆,也分割了车辆价值,但是却没有提到车辆的共同债务也是不符合逻辑的,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都不应支持女方观点。

同时,刘文林律师还额外举证了男方多年来为家庭支出巨大,再加上女方的出轨行为,使得一审和二审法官都对男方深表同情,从而从侧面增加了胜诉概率。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观点,全面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女方对一审法院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亦支持了刘文林律师的观点,维持原判。

下判后,刘文林律师在第一时间给男方申请了强制执行,并多次催促法官的执行进度,最终法院将女方多张银行卡余额冻结,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本案的执行,要回了18万本金及延迟履行利息,本案顺利结案。

为了表达对刘文林律师的感激,男方在拿到款项的第一时间就向刘律师分享了回款的喜悦,事后也向刘律师敬送了写有“用心办案 回款神速”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婚姻中双方都应当真诚、负有责任感,如果您在婚姻中也遭遇了不公,或者婚后遭遇了对方的违约和食言,可以联系刘律师,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文林,执业于河南省新乡市,河南牧野律师事务所宣传团队主任、合伙人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中级职称,新乡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2021年荣获河南省律师行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擅长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刑事辩护及婚姻家事纠纷等,曾担任新乡市牧野区政府、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乡市工商业联合会、延津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河南中科启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玖隆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万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政府、国企、大中小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尤其擅长劳动用工管理、涉及工程转包挂靠领域的合同设计、欠款追偿、质量索赔、租赁合同及工伤处理相关事宜。同时办理刑事案件经验丰富且擅长实质、深度辩护,在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多起以不起诉、较大从轻或缓刑结案,多起案件突破量刑建议获得进一步减刑。承办的离婚案件多数通过诉讼和谈判技巧以调解方式结案,以尊重而又周全的法律方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对法律问题理解全面、务实、透彻,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灵活运用法律手段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化繁为简,设计和选择最优诉讼程序与策略。



刘文林,河南牧野律师事务所宣传团队主任、合伙人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中级职称,新乡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2021...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新乡
  • 执业单位:河南牧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10720********01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婚姻家庭、经济犯罪
河南牧野律师事务所
1410720********01 法律顾问、婚姻家庭、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