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电力迁改工程项目中,经常出现多人合伙实际操盘项目,对外挂靠企业承接工程的模式。实际施工人员参与项目现场管理,自行垫付大量项目开销,完工离职后,合伙各方互相推诿,报销垫资款、工程分包费迟迟不予结算支付。同时还会出现代持签字、内部责任划分协议、无签字版分包合同等多重法律障碍,给债权人维权带来巨大阻碍。
本案属于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作为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参与电力管线迁改项目施工,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垫付各类项目开支,同时还承接部分分包施工任务。项目结束离职时,合伙的几名负责人共同签署《离职确认书》,对报销垫资款项、未结清分包费用进行书面确认。另外当事人还完成了离职之后新增的一段电缆迁改施工任务。
确认欠款之后,合伙方一直拖延付款。诉讼阶段,多名被告提出多重抗辩:部分合伙人主张自己仅为资金出借方,不应当承担个人还款责任;认为签字只是代表公司,并非个人债务;主张部分款项设置了付款前置条件尚未成就;辩称存在物料抵扣、已经部分付款;甚至提出新增项目没有正式签字盖章的分包合同,不应当支付工程款等抗辩理由。
面对多重抗辩、证据瑕疵、合伙内部权责混乱的复杂局面,当事人委托珠海冯正月律师代理本案,通过诉讼追回垫资报销款以及工程分包欠款。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珠海冯正月律师全面梳理全部卷宗材料,识别本案四大核心难点:第一,区分公司行为和合伙人个人债务,破解被告“只是资金出借方、仅代表公司签字”的抗辩;第二,部分文件存在股权代持、他人代为签字情形,需要论证全体合伙人均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第三,新增施工项目没有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分包合同,如何证明合同关系成立以及工程款金额;第四,应对被告提出物料抵扣、已部分付款、付款条件未成就等多项抗辩,完整固定全套证据。珠海冯正月律师据此制定完整诉讼策略。
1、整合多层次证据,厘清合伙与代持法律关系
珠海冯正月律师系统整理合伙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离职确认书、大量项目微信群、一对一微信催款聊天记录、项目施工证明、试验报告等全套证据。 重点挖掘合伙协议内容,证明几方属于项目实际合伙人,存在股权代持、委托他人代为签字的客观背景;梳理全部催款聊天记录,证明当事人持续向全部合伙人主张欠款,各合伙人收到欠款主张之后并未否认债务本身,反驳“仅为资金出借方无需担责”的答辩意见。
2、处理无签字分包合同,从实际履行角度论证债权成立
针对新增施工项目没有双方签字盖章分包合同这一重大证据瑕疵,珠海冯正月律师整理微信往来记录:报价文件传递、合同草案审阅流转记录、施工试验合格报告,以此证明项目已经实际完工验收。依据民法典“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的规则,论证即便没有签字盖章,依然成立合法有效的工程分包关系。
3、审慎确定被告主体,撰写起诉状与证据目录
珠海冯正月律师将全部实际合伙人以及被挂靠的工程企业一并列为被告,完整列明报销垫资款、分包工程款两项核心诉求,同时主张合法逾期付款利息。对每一组证据标注证明目的,区分合伙内部约定、对外债务承担,区分公司责任和合伙人个人责任。
4、庭审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应对多被告抗辩
开庭过程中部分被告到庭应诉,提出大量抗辩理由,还有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珠海冯正月律师代表当事人出庭,逐项出示证据,围绕合伙人个人债务认定、代持签字效力、未盖章分包合同因实际履行而成立、工程已经完工验收、付款条件已经届满、物料抵扣应当以充分证据为前提等核心观点发表代理意见,完整还原项目施工、垫资、结算、持续催收全部事实。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后采纳珠海冯正月律师主要代理观点:
1. 认定案涉《离职确认书》签字效力,结合合伙协议、代持签字事实,判决全体实际合伙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扣除双方确认的物料抵扣款项之后,支持离职确认书项下报销垫资款以及旧项目剩余分包费;
2. 针对没有签字盖章的新增施工项目,结合微信沟通记录、完工试验合格报告,认定工程已经实际施工并验收合格,参照约定价格支持该部分工程款;
3. 以全部应付欠款为基数,自当事人主张的起算时点开始,按照法定LPR标准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4. 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挂靠事实成立,驳回要求被挂靠企业共同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案件大部分诉讼费用由败诉合伙被告承担。
当事人的垫资报销款以及工程分包欠款绝大部分获得法院生效判决支持,为后续强制执行打下坚实法律基础。
律师观点
珠海冯正月律师结合本案复杂的工程合伙、垫资结算纠纷,针对工程行业实际施工人、项目负责人给出实务法律提示:
第一,多人合伙做工程,要分清公司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是项目产生的欠款,就一定是公司债务。但如果合伙人个人以结算文件签字确认,结合合伙内部协议,是可以认定为合伙人个人共同债务。珠海冯正月律师提醒:签署结算、确认欠款文件时,留意签字主体是代表公司,还是个人愿意共同承担债务,必要时明确写明个人自愿承担还款责任。
第二,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不代表拿不到工程款。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已经完成施工的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工程成果,合同关系依然可以成立。但风险很高,一定要完整留存微信收发报价、方案、施工指令、完工验收报告等全部原始记录,避免事后对方全盘否认。
第三,垫资报销务必做好书面确认。项目现场负责人经常为项目垫付资金,报销尽量落实到书面结算文件,写清楚已经垫付金额、未付金额、付款时间。不要仅仅依靠口头承诺。发生物料抵扣、扣款,也要书面写清抵扣项目和金额,避免后期各说各话。
第四,股权代持、委托他人代为签字风险很大。珠海冯正月律师提示:遇到实际合伙人安排其他人代为签字确认债务,务必留存合伙协议、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代签关系。否则诉讼中对方很容易以“不是本人签字”为由推脱责任。
第五,挂靠不等于被挂靠公司必然承担连带责任。想要被挂靠企业共同还钱,需要充分证据证明挂靠关系以及交易是基于对被挂靠公司的信赖,并非只要项目存在挂靠,被挂靠方就一定要对所有合伙内部结算欠款买单。
第六,工程类案件抗辩点繁多,被告会从主体、付款条件、扣款、已付款等多方面提出抗辩。遇到证据存在瑕疵的复杂案件,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梳理全部证据,找准法律切入点,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冯正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