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吉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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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方赵吉花律师对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规定的合理运用,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发布者:赵吉花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48人看过 举报

2026-04-27

律师观点分析

一. 案情简介:原告与被告因劳动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主张其自2017年2月至2023年9月一直在被告处工作,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未休年休假工资。原告称,2017年2月至2022年12月7日期间持续为被告提供劳动,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9月7日期间因被告项目停工和拖欠工资等原因无法继续提供劳动。被告辩称,原告自2022年3月后未在项目工作,不应支付工资。且原告主张的年休假工资已过仲裁时效,不应支持。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于2017年2月经李某招聘进入被告公司在项目水库工程工作,担任项目副总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原告在2022年3月与李某签订《承诺书》,约定其配合工程相关工作,工资由被告支付。原告在其他案件中也曾陈述2022年3月至2022年11月在被告单位工作。

二.案件难点:原告实际工作情况的认定:原告主张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期间存在工资拖欠,但被告否认原告在此期间提供了劳动。法院需要查明原告是否实际提供了劳动,并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核实。原告提交的证据证明力不足,难以支撑其主张。

年休假工资的仲裁时效问题:被告主张原告的年休假工资请求已过仲裁时效。法院需要确定原告主张的年休假工资是否超过仲裁时效期间。

原告律师费的承担问题:原告主张律师费由被告承担,但该项请求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法院需要确定是否能够处理该项请求。

三.代理成果:被告向原告支付2021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6436.78元,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在职期间拖欠的工资。

四.律师作用:原告诉讼策略的制定与执行:律师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并在庭审过程中有效地执行,最终取得了较好的诉讼结果。本案也体现了律师在诉讼中的重要作用,好的律师能够最大限度地帮助当事人降低法律风险,争取有利的诉讼结果。

赵吉花律师,联系方式:18213812735.赵律师为云南兴滇(昆明)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主任、交通人损部主任。执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昆明
  • 执业单位:云南兴滇(昆明)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30120********18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云南兴滇(昆明)律师事务所
1530120********18 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