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燕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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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四川兰上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离婚人身损害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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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者:马燕平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4日|分类:债权债务 |53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自2010年开始就为被告供货,2017年经过结算,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但并未实际支付款项;2019年原告委托我所代为起诉,经过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由被告支付货款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后经法院执行,被告不仅要支付欠款本金,还需要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及逾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罚息、诉讼费用;在此,律师建议:欠款人应及时支付应付款项,若暂时无力支付也可以在诉讼中与原告达成和解,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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