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燕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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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四川兰上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离婚人身损害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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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能提高执行效率

发布者:马燕平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39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8年,原被告共同合伙投资一超市,后因经营状况较差,原告决定退出合伙,结算后,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但被告未按照约定时间对原告进行付款;原告起诉至法院后,将被告配偶作为连带责任人追加为被告,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经过执行法官查询得知被告本人财务状况堪忧,其在该法院还对其他债权人负担了债务,但因本案将被告的配偶列为了被执行人,最终法官扣划了被告配偶的银行卡内存款,至此,本案的全部案款得以执行,被告涉及的其他债务仍在执行中;在此,律师建议:在诉讼中,被告为公民个人的,将其配偶列为被告能大大增加执行成功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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