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8日晚,被告人程某在其加入的一微信群中观看蒋某转发的一则“恐怖分子斩首人质”的暴恐视频后,为博取关注,将该视频转发至其他六个微信群,群内成员共计830人,后该视频又被徐某、李某、厉某转发。程某由于转发暴恐视频次数较多、影响较恶劣,被公诉机关以宣扬恐怖主义罪提起公诉。2018年,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在微信群多次转发暴恐视频,故意传播恐怖主义音频视频资料,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下面介绍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一、概念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实施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本罪由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条新增的罪名。
二、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危害不特定人和物的安全而积极为之,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要件
本罪是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
三、定罪量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条之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高检会[2018]1号)
一、(四)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的规定,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定罪处罚:
1.编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散发、播放载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图书、报刊、文稿、图片或者音频视频资料的;
2.设计、生产、制作、销售、租赁、运输、托运、寄递、散发、展示带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标识、标志、服饰、旗帜、徽章、器物、纪念品等物品的;
3.利用网站、网页、论坛、博客、微博客、网盘、即时通信、通讯群组、聊天室等网络平台、网络应用服务等登载、张贴、复制、发送、播放、演示载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图书、报刊、文稿、图片或者音频视频资料的;
4.网站、网页、论坛、博客、微博客、网盘、即时通信、通讯群组,聊天室等网络平合、网络应用服务的建立、所办、经菅管理者,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平台、网络应用服务散布、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后仍允许或者放任他人发布的;
5.利用教经、讲经、解经、学经、婚礼、葬礼、纪念、聚会和文体活动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
6.其他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
二、(四)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初查过程中收集提取的电子数据,以及通过网络在线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于原始存储介质位于境外或者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上的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电子数据,可以通过网络在线提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
第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发现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删除相关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网信、电信、公安、国家安全等主管部门对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电信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阻断传播。
【陈律师说法】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人们大多因为追求血腥刺激的好奇心理去观看、传播、转发带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小视频,这也是现在暴恐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但互联网非法外之地,公民需了解网络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传播暴恐信息、极端思想等不良信息,相关部门应肩负起网络治理的责任,联合整治、打击“网络微恐怖主义”,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和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