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办案结果: 判决公司向小股东分配应得红利
当事人沈某某系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持股15%。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且利润丰厚,但控股股东一直以“扩大再生产”为由拒绝分红,实际上却将利润用于关联交易和不当支出。沈某某多次提议分红均被否决,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沈某某找到冯章杰律师。
冯章杰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依法行使了股东知情权,申请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财务报表、股东会决议等文件。通过对公司财务资料的深入分析,冯章杰律师发现公司具备分红条件却恶意不分红,且存在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冯章杰律师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司盈余分配之诉。庭审中,他从公司具备分红条件、控股股东滥用权利、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三个层面进行了充分论证,并提交了详实的财务分析报告作为证据。法院最终采纳了冯章杰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公司向沈某某分配应得红利。
本案的成功办理,展现了冯章杰律师在公司法领域的专业深度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担当。襄阳经济纠纷,冯章杰律师用专业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冯章杰律师,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执业8年,武汉大学法律本科毕业,曾长期担任法律援助热线公益律师、社区公益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秉承“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执业理念。如果您正面临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或经济纠纷,欢迎联系冯章杰律师,让专业为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