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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培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土地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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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培培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4日|分类:综合咨询 |14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张X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17)京0114民初57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张X于2017年6月19日申请撤回上诉。本院认为,张X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张X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一百五十元,减半收取七十五元,由张X负担(已交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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