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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2/2

发布者:金自林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 |697人看过举报


四、加强司法公开平台载体建设管理


18.加强人民法院公报、白皮书工作。充分发挥公报作为各类重要司法信息标准文本和权威载体的作用,及时准确刊登重要法律文献、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统计、典型案例等重要司法信息。积极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的人民法院公报数据库,提供开放在线服务。重点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司法政策、重大司法举措以及重要审判工作情况,扎实做好白皮书编写、制作、发布和宣传工作,切实增强白皮书权威性、规范性和可读性。对于具有重要影响的白皮书,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推进多语言译制工作,提高人民法院白皮书的传播力、影响力。


19.加强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建设管理。主动适应信息技术发展、传播方式变革趋势,提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服务司法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弘扬法治精神的能力,努力将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建设成为及时、准确、规范、高效的司法公开平台、互动交流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政务网站内容建设和规范管理,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归并或关闭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版块,避免因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影响司法公开效果。


20.加强全国法院政务网站建设统筹。编制完善全国法院政务网站发展指引,明确四级法院政务网站功能定位和内容建设要求,分级统一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全国法院政务网站集约化建设,将确实缺乏可靠人力、财力和机制保障的基层人民法院网站迁移到上级人民法院网站技术平台统一运营或向安全可控的云服务平台迁移,避免重复建设,保证技术安全。加强各级人民法院政务网站间的协同联动,推进全国法院政务网站群建设,促进资源整合共享,形成一体化司法公开服务网络,增强人民法院政务网站传播效果。


21.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深化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建设,全面落实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完善相关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推进网上办案数据自动采集,推动实现审判流程信息精准推送。扩大庭审公开范围,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工作,通过对更多案件特别是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进行网络直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提升司法能力,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加大裁判文书全面公开力度,严格不上网核准机制,杜绝选择性上网问题,规范上网裁判文书管理,加强裁判文书数据资源研究利用。加大执行信息公开力度,拓展执行信息公开范围,推动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大格局,强化公开、透明、规范执行,促进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加大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整合力度,注重用户体验,优化平台功能,完善程序制度,更加重视移动互联时代新特点,促进平台从单向披露转为多向互动,让诉讼活动更加透明、诉讼结果更可预期。


22.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司法公开作用。全力推动智慧法院由初步形成向全面建设迈进,逐步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司法公开中的深度应用,推动实现司法信息自动生成、智能分析、全程留痕、永久可追溯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开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深入开展司法大数据挖掘研究和拓展应用,推进全国法院全面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加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建设,深化司法大数据研究成果转化利用。大力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切实维护人民法院信息数据安全。


23.增强司法公开平台服务民族地区群众和对外宣传功能。加强最高人民法院、民族地区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和其他重要司法公开平台的民族语言版块建设,积极推进重要司法公开内容的民族语言译制工作,切实保障民族地区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权利,更好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加强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国际商事法庭网站等司法公开平台的外文版建设,强化对外宣传服务功能。海事法院和对外交往频繁、涉外案件较多的法院根据自身条件,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外文版或外文版块建设,开展多语言译制和对外宣传推介工作。


24.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进一步畅通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渠道,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加强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完善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优秀新闻发言人培养选拔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国法院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完善和规范新闻发布流程标准,及时权威发布人民法院工作重大举措和社会关注热点案件等重要司法信息。


25.加强人民法院自有媒体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加强人民法院自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管理,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提升司法公开效果。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新闻舆论宣传工作,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展现法治中国建设和司法事业发展重大成就,广泛传播社会正能量。


五、强化组织保障


26.落实司法公开工作责任制。各级人民法院要将司法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司法公开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保障水平。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承担本单位司法公开领导责任,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司法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深化司法公开重点工作。细化实化各责任部门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职责权限落实具体责任,推动司法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27.完善评估督导和示范引领机制。健全司法公开工作成效评估机制,纳入人民法院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司法公开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平台载体建设、制度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估。完善司法公开工作督导制度,加大上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力度,督促落实司法公开工作责任制,确保深化司法公开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发挥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典型引领作用,逐步扩大示范法院范围,总结推广示范法院先进经验,引领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持续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进。


28.加强司法公开业务培训。坚持需求导向,开展司法公开培训交流,加强司法公开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锻炼。将司法公开业务培训纳入国家法官学院及其分院等培训规划和常态化培训课程。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司法公开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提高站位,及时更新理念,增强运用司法公开推动法院工作的本领,提高在信息时代背景下解读司法政策、回应社会关切能力。


29.加强司法公开调查研究。扎实开展司法公开实践调研和理论研究,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注重总结司法公开实践好经验好做法,提炼规律性认识,促进形成高质量理论研究成果和制度转化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司法公开优化升级的深层次问题,立足中国司法实际积极吸收借鉴域外司法公开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


30.健全司法公开监督体系。拓宽司法公开监督渠道,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监督和互动功能,建立健全意见建议、监督投诉的收集、分析、转化和反馈机制,认真汲取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反映的重大问题,主动公布采纳建议、解决问题等情况,更好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3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司法公开工作宣传,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司法公开,更好掌握获取司法公开信息的途径方法,确保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政策、举措、成效为公众知悉、受公众检验、被公众认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多种形式的司法公开工作,进一步传播宪法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本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本辖区本单位司法公开重点任务,制定实施办法,细化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形成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新格局,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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