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振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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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挑战公司法、证券法

发布者:戴振宇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金融证券 |553人看过

投资门槛低,融资速度快,让股权众筹备受追捧。从国外引进一年多,国内股权众筹平台就超过15家,其中发展较快的某公司为100个创业项目募集了3亿元,原始会成功融资1亿元。

灰色地带风险不小

尽管发展迅速,但这种模式却挑战了现行法律法规。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微博)说:这玩意儿不符合私募的标准,私募的话不能超过200人,但他那个是没有上限的。

据了解,股权众筹以原始股权作为回报,就相当于吸引一部分人开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此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又属于公开发行证券,《证券法》规定必须通过证监会核准,由证券公司承销。

合法性存在争议,再加上平台本身不承担投资风险,使投资者心存疑虑,他们担心非法集资甚至跑路。

投资者:他的企业不太了解,这里头存在属于欺诈的,有的特意设个圈,套你。

监管规则即将出炉

事实上,相关风险已经引起监管层的关注。证监会发言人张XX昨天表示,正在制定监管规则。

张XX:目前我会已经完成了多轮行业调研。相关监管规则还在抓紧研究制定当中。

到底该如何监管?多次参与调研讨论的某公司CEO兰XX,希望行业能够得到更多空间,他建议修改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不超过200人的限定。

兰XX :把红线划清,把鱼龙混杂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控制好,其他部分有一个相对比较鼓励相对宽松的条款。

不过,有消息说,证监会对于200人的限制并没有松绑的意思,认为这是底线。而正是由于种种分歧,原定于2014年年中出台的《股权众筹平台指导意见》,将有可能拖到年底再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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