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振宇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浙江乾衡台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人身损害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经济仲裁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发布者:戴振宇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742人看过

离婚是指夫妻关系的终结,对于子女而言父母双方的身份不会改变,仍具有法定抚养义务,不会因离婚而影响父母与孩子之间的身份关系。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或者不及时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现象非常普遍,从目前的法律实践来看,离婚时判决夫妻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案件很少,绝大部分都是分期支付的,这也为需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留下了逃避责任的空间。离婚后一方难以掌握另一方的住址、电话、家庭状况等信息,所以后续追偿抚养费更加困难。

另外,未与子女生活的父母一方的探视权也是很多离异家庭中难以有效落实的难题,抚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会拒绝对方探视,或者限制探视时间、不按时让对方探视等,致使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因不能探视小孩而拒绝支付抚养费。

在此,我希望父母双方从孩子的健康成长方面考虑,切实履行好作为父母应尽的义务,给孩子提供一个健康生活的环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