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倦律师
张晓倦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5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广州专职律师执业13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证书挂靠,劳动关系成立吗?

作者:张晓倦律师时间:2023年01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4次举报

实践中,某些企业为满足某些行业的准入要求,常会与拥有行业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合作,让其将证书注册到企业,约定使用时限并支付一定费用;持有证书的人员通常不用到企业上班,只需在某些情况下“出场配合”。然而此类挂靠情形往往难以厘清持证者是否与挂靠方存在劳动关系,持证者在以劳动者身份维权时,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此外,需要提醒持证者的是,资格证书,尤其是建设领域的资格类证书必须“证在人在”,持证者和相关企业不能以挂靠形式使用,以保证工程质量。否则,一旦出问题,会给持证者和相关企业带来巨大风险。


张晓倦律师,办案经验超过11年,执业经验超过9年,现执业于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纠纷等经济案、刑事犯罪辩护、离婚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