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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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专职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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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由谁承担责任?

作者:张晓倦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04次举报

相邻业主在房屋装修或者有部分管理不善导致漏水的,相邻业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受侵害方自身使用不当或随意改造房屋结构等造成的渗漏,漏水责任由受侵害方自己承担。房屋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漏水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对公共排水管等设施设备负有维护维修义务之时,如果因为物业疏于管理或监管不善造成的漏水,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或出现问题后物业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等,物业公司也要承担维修不及时的责任。

因使用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房屋漏水时,可要求产品销售商或生产商赔偿。

业主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漏水事件时一定要理性对待,做好现场保护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调查清楚造成漏水的主要原因,再根据原因找到真正的侵权人,就能运用好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张晓倦律师,办案经验超过11年,执业经验超过9年,现执业于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纠纷等经济案、刑事犯罪辩护、离婚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