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发布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福建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相关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75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520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9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961元/年。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发布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福建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相关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75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520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9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961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