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柏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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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黔江区主任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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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秀波儿子家暴,明星儿子也得罚!

作者:刘柏林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50次举报

近日,网友在社交平台发长文控诉吴秀波长子吴瀚家暴引起热议,其称对方在和自己恋爱的五个月时间里,频繁动手打人,并且用言语侮辱她。那么情侣之间的家暴如何进行处罚呢?

家庭暴力本质上是一种殴打他人的行为,这种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相应的行政拘留。其中多次殴打、伤害他人属于加重的情节,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据上述网友的发文,其中明确记录了对方两次殴打自己的时间和原因,吴瀚至少存在两次殴打行为。但上述条文“多次”一般要求的是三次及其以上,若除了该网友明确控诉的两次殴打行为之外,吴瀚还有其他殴打行为的,则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对其加重处罚。

家庭暴力它不仅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极大地危害社会治安、家庭稳定以及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所以实施家庭暴力,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并且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另一方受害者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刑事责任:《反家庭暴力法》第33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家暴问题屡见报端,如果经查实吴瀚确为多次家暴的,必将得到法律严惩,明星儿子的身份也不能免其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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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柏林律师:重庆市黔江区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高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黔江区
  • 执业单位: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1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行政诉讼、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