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官;行贿;纪律处分
2019年12月23日
向法官行贿
廖毅
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
2019年12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律师协会接到桂林市司法局党组及桂林市律师行业党委的材料,反映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廖毅律师(执业证号:14503201710328090)、张音芸律师(执业证号:14503201210926705)存在向法官行贿的行为。经桂林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廖毅、张音芸律师为了让其代理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并尽快开庭审理,确有向案件承办法官贿送3万元现金的违规行为。
鉴于他们是在法官索贿的情况下给出的“好处费”,且事发后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作出了“不再犯类似错误”的保证2020年3月27日,桂林市律师协会分别给予廖毅、张音芸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