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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眼里的性别暴力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20年04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626人看过举报

(一)


前段时间,有一位律师知道我之前从事过公益工作,深夜打电话给我,说他接到一位女士疑似遭受家暴的电话,这位女士不知道怎么离开施暴者,需要律师求助,希望我帮忙链接专业的公益资源介入。

第一时间,联系上深圳维德从事反家暴工作的工作人员以及深圳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在确认这位女士的现状暂时不需要律师联合介入后,便将这位女士转接给公益机构及社工机构。

在公益基金会工作的时候未曾接触到,反而在做律师后第一次接触性别暴力的个案。


(二)

由于互联网的发达,受害者可以随时在网上搜到当地律师。

然而面对这类复杂的家暴个案,律师除了提供专业支持外,常常不知如何处理。况且,需求者往往会先在电话里跟律师哭诉个半小时,讲究目标客户与工作效率的律师往往会无情挂断电话,给需求者带来二次伤害与无助感。

律师应如何更好地介入性别暴力案例,成为我思考的一个问题。


(三)

因为以往工作习惯的使然,偶然看到广东木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第七期女性主义——性别暴力干预与服务工作坊。

二话不说,报名。

尽管工作坊的议题更偏向于公益机构介入个案的工作手法,然而每个议题都提及了法律支持的重要性,让我对性别暴力的识别以及律师如何在该领域提供支持,有了更深的认识。


(四)

性别暴力不仅包括肢体虐待,更常见于言语暴力、精神控制、经济制裁等。

对妇女的暴力常见于家庭内部的家暴、歧视性传统习俗,还有在社会上发生的强奸、性骚扰、贩卖妇女,以及国家所做或纵容发生计划生育时代强制堕胎、“慰安妇”等。

当然性别暴力的实施对象除了妇女外,还包括对儿童、性少数群体,甚至是男性。对男性的性别暴力常见于对男性性质缺失的嘲笑,如“娘炮”、“这都不敢,你还是不是男人?”

鉴于本篇主要讨论律师如何介入性别暴力个案,所涉及的范围仅限于对妇女的暴力。


(五)

在宏观政策层面,律师可以积极推动国内立法工作以及监督国际公约的有效实行。

《反家暴法》的出台并非偶然,而是通过大量家暴个案的收集、各方力量积极的介入共同推动,从一部全国性法律的出台到落地实施,需要律师参与推动地方实施细则和其他各项法律配套措施的制定。

尽管我国加入了许多国际公约,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但我国反性别歧视工作离达到国际公约要求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期间需要律师通过协助参与个案工作,联合民间力量共同推动上层法律的改革


(六)

在司法实践方面,主要包括行政、民事以及刑事诉讼的介入参与。

在行政诉讼方面的司法实践,笔者主要搜索到近年备受关注的“高晓诉人社局就业歧视行政不作为案”、“大学生秋白就高校教材污名同性恋教材诉教育局行政不作为案”。

律师除了支持个案工作外,还可以基于职业便利主动提起行政诉讼,当然,这要求律师具有对性别暴力的高度敏感……


(七)

在民事诉讼方面,随着《反家暴法》的出台实施,律师可以做的工作更为细致精准,除了帮助受害者提起离婚诉讼,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帮助受家暴妇女申请人身保护令。


(八)

由于笔者主攻刑事辩护领域,在刑事诉讼方面较有感触。

在刑法领域,针对对妇女暴力的罪名主要有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强迫卖淫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虐待罪等。

对于公诉案件,律师一般是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强奸罪为例,被害方律师除了指导被害人如何保存证据外,由于对妇女的暴力所造成的影响除了身体伤害外,更多的长久的精神损害,因此笔者认为律师更重要的一项工作是与强奸者家属谈判赔偿金,为被害人争取更多的物质赔偿以最大限度地弥补损失。

虐待罪作为自诉案件,需要律师协助搜集和完善证据。

笔者在电影里曾看过这样一句话:“在监狱的妇女,是勇敢反抗和追求自由的”。不可忽视的是在妇女由家暴受害者转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紧急情况下的反家暴行为可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更多的情况是妇女在遭受长久的家暴折磨后,绝望地“以暴制暴”,此时便需要律师作为辩护人为被告人争取最轻的刑罚。


(九)

以上是笔者对于律师介入工作的总结,诸多不完善之处,待实践后总结反思。其实在律师群体中,也不可避免的遭受性别暴力,如“女律师不适合做刑事辩护”的言语歧视、实习律师受老板的性骚扰等等。

律师参与对性别暴力的介入工作,是推动性别平等的重要力量,或许律师本身就已习惯生活在既定的话语规则与行事习俗里,介入个案更多是基于客户服务(没办法,其实这是职业病……),从全职公益人到全职律师,笔者亦一直在反思自己在工作中的变化,也许律师无法全程投入,但我们可以从自省开始,影响身边的律师,再到律师群体的联合,成为消除性别暴力最有力量的支持者。


(十)

回到开头,作为律师,若我们有天接到来自性别暴力受害者的电话,你要做的事是:

1、耐心倾听,安抚情绪,告诉TA你会帮助TA;

2、快速反应,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支持(如报警、申请人身保护令等);

3、征得受害者同意后,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妇联/NGO/社工机构;

4、联动各方力量后,如有需要,继续提供法律支持;如无需要,将经验反思总结并分享给其他律师。


每一个个案都是自我觉醒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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