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诗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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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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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276人看过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原告某国际贸易公司一家经营食品进出口的民营企业,被告某科技公司经营的一家主要从事冷冻食品销售的民营企业,被告冯某为该公司执行董事,某食品公司从事食品销售的中间商。

2018年起被告直接或经某食品公司从原告处采购进口冷冻食品,后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对外销售。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进口冷链食品销售遭受强烈冲击,被告作为冷链食品销售企业,经营遇到严重困难,无法按时结清货款。后经原告、被告及某食品公司三方协商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约定被告作为下方的销售企业直接向原告支付货款,将还款期限延长至2021年1月,并由冯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还款期限届满之后,被告没有进行还款,原告宽限未果后起诉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给付货款以及违约金,并要求冯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起合同纠纷案开庭之日,被告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经对案情初步分析,法官认为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具备直接裁判条件。但通过后续的沟通以及谈判,法官认为是有调解可能的,为力求促成合作共赢,法官反复与原被告沟通,促使原告理解被告面对疫情维持经营的不易,敦促被告提出具有诚意的调解方案,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协议里是这样约定的,被告操作运营电商销售渠道,销售原告今后供应的冷冻食品,原告与销售平台直接签约并闭环收款;每月销售产生的利润全部冲抵欠款,利润不足10万元时由被告补足。同时,因被告之前有过多次逾期的行为,原告对被告履约能力有一定的顾虑所以法官建议双方在诉讼期间申请调解期限,本案暂缓作出判决,双方在法院监督下试行调解方案。如果可以的话,双方确定以此为终局解决方案;如方案失败,再另行协商或及时作出判决。

之后在法院协调促成下,双方的共同努力,该方案在2021年5月、6月顺利进行2个月销售额就已经超过100余万,基本实现预期目标。原告重新建立了对被告的信任,此后双方都向承办人表示将继续按照该方案和解履行,原告自愿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向法院撤回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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