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系逝者直系亲属,案涉标的为逝者名下拆迁产权调换房产权益。逝者离世后,部分法定继承人对房屋继承分配产生巨大分歧:其中一名继承人主张自身享有房屋相应继承份额,拒绝配合当事人办理房产确权、过户手续;另有一名继承人自愿放弃自身继承份额,同意全部相关权益归当事人所有。各方就案涉拆迁安置房的继承归属多次协商无果,争议僵持不下。当事人为完整取得整套房屋对应的全部财产权利,委托王浩然律师团队提起法定继承纠纷诉讼,核心诉求为确认案涉拆迁置换房屋全部财产权益由原告单独继承,本案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庭审对立情况:一方被告坚决不同意房屋由原告单独继承,主张分割房产份额;另一被告明确自愿将自身继承份额转让给原告,支持原告诉求,双方矛盾尖锐,初期调解难度较大。
二、案件代理难点
法定继承人内部意见两极分化,一方强硬对抗,拒不配合继承确权,案件存在开庭审理、分割房产的风险;
标的物并非现成商品房,而是拆迁产权调换协议项下的财产权益,继承确权流程、权利认定存在特殊法律要点;
继承纠纷涉及亲属关系,各方情绪对立,生硬判决易激化家庭内部矛盾,不利于后续办理回迁、过户手续;
需兼顾放弃继承一方的意愿,同时说服持反对意见的继承人达成统一处置方案,一次性解决全部继承纠纷。
三、王浩然律师办案思路与调解策略
接受委托后,王浩然律师协同团队律师梳理亲属关系证明、拆迁安置协议、亲属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确立以调解为核心、兼顾情理与法律的办案方案:
厘清继承主体与财产权属,夯实案件基础整理亲属关系档案,明确全部法定继承人范围,区分各方可继承份额;调取完整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清晰界定案涉标的为拆迁衍生财产权益,固定该财产属于逝者遗产的核心事实,从法律层面论证原告具备完整继承资格。
分层次沟通化解对立,兼顾法理与亲情分别与两名被告单独沟通,针对自愿放弃继承的一方,固定其无偿转让份额的书面意见;针对持反对意见的被告,向其释明继承相关法律规定,客观分析房产分割、诉讼耗时、后续回迁过户的各类麻烦,劝说其从家庭和睦角度协商处置方案,弱化各方对抗情绪。
拟定一次性了结调解方案,消除后续隐患结合各方诉求制定统一调解条款,明确案涉拆迁安置协议项下全部财产权利、附属义务均归原告一人继承,同时约定各方就本次继承事宜再无任何争议,杜绝后续二次分割、再次诉讼的风险,兼顾各方利益,降低家庭矛盾。
借助法院居中调解,促成各方签字确认将完整证据与调解方案提交承办法官,配合法庭开展调解工作,向法庭完整陈述案件事实、各方份额情况及原告诉求,推动对立被告权衡利弊后接受调解方案。
四、案件调解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所有继承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出具具备强制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核心约定如下:
案涉拆迁产权调换协议对应的全部房屋财产权利与相关义务,均由原告单独继承;
全体继承人之间就本次遗产继承再无其他任何财产、身份纠纷;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当事人在王浩然律师协助下,一次性完整取得拆迁安置房全部继承权益,无需通过判决分割房产,省去房产评估、分割执行等繁琐流程,高效化解家庭继承矛盾。
五、王浩然律师办案总结与法律提示
拆迁安置权益属于可继承遗产被拆迁人签订的产权调换协议项下房屋权益,属于逝者合法遗产,法定继承人可通过诉讼、调解方式确认继承归属,完成后续回迁、办证流程。
继承纠纷优先选择调解,兼顾权益与亲情家庭继承纠纷不同于商事案件,单纯判决分割财产容易激化亲属矛盾。专业家事律师可通过分层沟通、定制调解方案,促成各方达成统一处置意见,一次性解决全部争议,减少家庭内耗。
继承人可自愿放弃、转让自身继承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有权自主处分自身继承份额,自愿将份额交由其他亲属继承,经法院调解确认后具备法律效力,可直接作为办理房屋过户、回迁的合法依据。
遗产涉及拆迁房、共有房产等复杂标的,且继承人之间存在重大分歧时,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家事律师梳理亲属、财产证据,通过法院调解快速确权,避免长期诉讼、财产分割带来多重损失。
王浩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