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债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在追索欠款未果的情况下,提起诉讼通常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借款合同、收款收据、欠款凭证、支付款项的相关证明等关键性证据,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个人身份证明资料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具体来说,这些身份证明资料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居民身份证、户籍簿等。
当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便会安排开庭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书一旦生效,便可等待债务方履行还款义务。
若对方未能如期履行,则可请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老公欠债老婆是一定要还吗
通常情况下,丈夫因负债所产生的财务负担并不必然要求妻子与其共同承担。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妻子仅需对其与丈夫之间存在共同意见并据此形成的债务进行偿还,而对于丈夫自身所背负的债务,则无需妻子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在此我们特别要强调的是,“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基于双方的合意所承担的债务,或是实际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和经营活动的债务。
具体而言,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在事后来确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承担的债务,均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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