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可以追加仲裁吗
大家都知道,在处理劳动纠纷时,可以让其他人加入进来,这就是我们说的“追加第三人”。
假如这个第三人和劳动争议的结果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他们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参与到仲裁过程中来。
当然啦,如果仲裁委员会认为需要的话,他们也是有权自己决定追加第三人进入仲裁的哦。
那在这些劳动争议当中,劳动者和雇主肯定是两大主角了。
不过大家放心,如果你们觉得自己搞不定,也可以请个代理人帮你出谋划策,一起参与到仲裁活动中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二、劳动仲裁可以自己不出庭吗
劳动仲裁无需亲自到场,可委派他人代理。
当事人可授权代理人参与仲裁程序。
需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列明委托事项及权限范围。
若劳动者失去或部分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可由法定代理人代表参加仲裁;无法定代理人时,仲裁委会负责指定代理人。
如劳动者离世,其近亲或代理人可代为参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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