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4年1月至2月间,一名当事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需使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介绍两人提供名下银行卡供转账使用,并协助支取现金。其中,所涉银行卡帮助转移了两笔电信诈骗钱款,共计33万元
案发后,当事人被抓获并刑事拘留,羁押于杭州市萧山区看守所。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二、案件难点
·1. 罪名成立几乎无争议,辩护空间天然受限
·本案证据链完整——银行流水、同案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辨认笔录等相互印证,且当事人庭审中对指控事实亦无异议。在此情况下,无罪辩护不现实,辩护只能在量刑层面展开,空间本就有限。
·2. 涉案金额达33万元,法定刑期起点高
·根据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即属于"情节严重",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涉案33万元,远超情节严重门槛,起点刑期较高。
·3. 当事人有犯罪前科,依法应从重处罚
·当事人于2017年曾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属于有前科人员。法院在量刑时依法可酌情从重处罚,进一步压缩了辩护空间。
·4. 缓刑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
·辩护人曾提出适用缓刑的意见,但法院综合考量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后,未予采纳,意味着当事人需实际服刑。
三、周佳琪律师辩护结果
在罪名成立、有前科从重、缓刑不被采纳的多重不利局面下,周佳琪律师通过精准的从犯辩护,取得了实质性量刑减让:
·成功认定从犯地位,获法定减轻处罚,使量刑从"三年以上"档位大幅下移;
·最终量刑: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3000元,在涉案33万元且有前科的情形下,已是较为理想的结果;
·羁押期限基本覆盖刑期,当事人自2024年3月21日被羁押至刑期截止日2024年12月20日,九个月刑期与羁押期间基本相抵。
四、律师作用
·1.精准定位从犯辩护:识别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作用,成功说服法院采纳从犯认定,实现刑期档位下移;
·2.全面挖掘量刑情节:结合自愿认罪、涉案钱款已全部退出等情节,与从重因素形成对冲,争取到适度从轻;
·3.务实策略实现最优结果:在定罪无悬念的既定局面下,将辩护目标锁定在实刑最短化,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九个月的相对较短刑期。
周佳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