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号:(2025)X检刑不诉字第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钟某驾驶半挂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因未投保车辆损失险无法获得赔偿。为获取保险金,钟某在事故两日后,带着车牌找到一辆同型号同颜色的牵引车拍照,并临时补买了车辆损失险,随后向保险公司虚构案情骗取赔偿共计约12万元。案发后,钟某主动投案。
二、辩护过程
钟某涉嫌保险诈骗罪,刑责不可小觑。接受委托后,专业的保险诈骗罪律师团队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第一,及时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情,锁定可争取的从宽空间;第二,积极引导退赔,取得谅解,为轻处创造条件;第三,撰写取保候审申请及相关法律材料,成功争取释放。
赵飞全律师团队提出核心辩护意见:钟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依法应当从宽处理;已主动退赔,取得谅解,并预缴罚金,可酌情从轻;钟某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不必判处刑罚。
辩护词(节选):
辩护人认为,钟某虽实施了虚构保险事故的行为,但其具有以下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其一,钟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其二,钟某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具结书;其三,钟某已全额退赔违法所得,取得被害单位谅解;其四,钟某系初犯、偶犯,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综合以上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恳请贵院对钟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判决结果
经过多轮沟通和法律文书提交,检察机关最终决定对钟某不起诉。从接受委托到结果落地,仅用不到4个月。
四、案例评析
钟某因伪造事故骗保,涉嫌保险诈骗罪,涉案金额不小。专业的保险诈骗罪律师介入后迅速判断案件具备从轻处理的可能,果断引导其主动退赔,为争取宽大处理打下基础。在侦查阶段,律师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将案件从羁押转为非羁押状态,缓解压力,也为后续不起诉创造条件。随后,律师全面梳理有利情节,准备材料,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推动案件朝“轻处”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