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号:(2025)JXXXX刑初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刘某被指控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从事经营活动,涉嫌非法经营罪。2023年7月一审被判有罪,同年10月二审维持原判,申诉亦被驳回。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后经检察机关采纳申诉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24年9月二审法院决定再审并于12月裁定发回重审。
案件重审期间,检察机关非但未撤诉,反而追加遗漏罪行,坚持指控刘某构成非法经营罪。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一审有罪、二审维持、申诉被驳的极端不利局面,坚定信念,寸步不让。
辩护词(节选):
辩护人认为,刘某的行为无实质社会危害,依法不构成犯罪。
第一,刘某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其社会危害性、违法性及处罚必要性远未达到《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要求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程度。
第二,非法经营罪属于典型行政犯,四项要件必须同时满足才会入刑。本案中,刘某的行为在客体要件、客观要件等方面均存在重大争议,尤其是“违反国家规定”这一前提是否成立,缺乏充分依据。
第三,依据刑法谦抑原则,对于可以通过行政处罚解决的违法行为,不应轻易动用刑事手段。刘某的行为更宜通过行政监管途径处理。
赵飞全律师在重审法庭上精准出击,提交多组证据,构建严密的无罪论证体系。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展开激烈而精彩的对决。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慎审理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庄严宣判:刘某无罪。判决书针对案件焦点问题详细说理,明确指出刘某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其社会危害性、违法性及处罚必要性远未达到刑法要求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程度。
四、案例评析
本案堪称刑事辩护领域“绝境重生”的典型案例。专业的非法经营罪律师赵飞全在一审有罪、二审维持、申诉被驳的极端不利局面下,凭借超强的专业韧性和必胜信念,实现了无罪辩护目标。本案充分说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必须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不能将一般行政违法行为升格为刑事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