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号:(2026)FXXX刑初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王某(化名),个体经营者。2025年,王某在承接某装修工程过程中,收取业主预付款8万元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完工,且未退还预付款。业主报案后,王某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诉,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王某家属委托专业的合同诈骗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经会见和阅卷,一方面安抚王某及其家属的焦虑情绪,另一方面积极与被害人取得联系。赵律师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王某家属全额退还预付款并额外赔偿被害人损失2万元,被害人出具了书面谅解书。
辩护词核心观点节选:
“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认为被告人王某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恳请法庭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第一,王某犯罪情节较轻。涉案金额不大,且因经营不善未能履约,与预谋型合同诈骗有本质区别。
第二,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真诚悔过。王某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第三,王某家属已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案发后,王某家属全额退还预付款并额外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出具书面谅解书,社会矛盾已完全化解。
第四,王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有稳定的家庭和正当职业,具备适用缓刑的监管条件。对王某适用缓刑,既能让其受到惩戒和教育,也能避免短期自由刑带来的负面效应,更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王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王某当庭获释。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通过“认罪认罚+退赔谅解”成功争取缓刑的案例。专业的合同诈骗罪律师赵飞全通过积极促成和解,将“赔偿谅解”这一关键情节做实,同时结合当事人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
本案的启示在于:在合同诈骗案件中,促成和解、化解社会矛盾是从宽处理的关键。辩护律师应当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促成退赔谅解,为争取缓刑创造条件。
